新达商 财务会计部学习税收新政策


      2019521日下午,新达商财务会计部在办公室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了财税【201913号文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》,并就该政策和我公司相关内容部分做了解读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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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一、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(含本数)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,免征增值税。我公司及新达商科技有限公司、新达商百限公司都是小规模企业,享受该政策,本次政策调整由原来的月销售额3万元调整到10万元,调整幅度及减税力度显著。

     二、对小型微利企业重新认定及对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政策的优惠。小微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,减按25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;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,减按50%计入应纳税所得额,按20%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。

     现在小微企业标准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,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、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、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。我们公司所有企业目前都属于小微企业。政策规定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之内的,企业所得税实际税负5%100-300万元的,实际税负10%

      三、由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,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,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%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、城市维护建设税、房产税、城镇土地使用税、印花税(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)、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、地方教育附加。对政策提到的上述涉及地税的这六税二费对我公司都适用,我公司财务已经按照该政策报税缴税。

     通过此次学习,财务人员对税收减免政策有了更清晰的认识,在实际操作中充分利用税收减免政策,让企业实实在在地享受了国家税收减免的红利。

 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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