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设立“员工生日假“的决定
为了营造向善向上的企业氛围,发扬中华民族“百善孝为先”的传统美德,鼓励员工为新达商努力工作,经集团公司联席会议扩大会研究,决定设立“员工生日假”,即在员工生日当天放假一天陪伴父母。
具体规定如下:
一、与新达商集团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合同的员工均休此假。
二、员工将自己的公历或农历生日报备于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。员工生日资料表分别存档于所在单位(部门)和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。
三、人力资源部在每月25日前梳理下月生日人员名单,对优秀员工由各单位(部门)负责人或集团公司领导上门祝贺慰问。
四、由于工作原因,不能在生日当天休假的员工,由各单位(部门)另行安排时间休假,陪伴父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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